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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出庭怎么办?

发布者:成华律师|时间:2019年09月17日|分类:婚姻家庭 |357人看过

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出庭怎么办?

根据人民法庭审理的诸多离婚中被告不到庭的情况,可分为两大类型:


第一类型:被告当事人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应诉法院的离婚案件。


处理方法:对这类离婚案件当事人不能到庭作出了可以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的规定,那么公告期满就意味着依法向其送达了相关法律手续。依照《民诉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二类型:被告有明确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


处理方法:因目前法律尚无明确规定,导致处理感到困惑。法院会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出于不愿离婚等目的,接到法院的传票,就是不到法庭出庭应诉。对于这类离婚案件,分两种情形处理:


(一)、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3条之规定,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


(二)、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对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可按该司法解释的第112条规定的属《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因为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负有对小孩的抚育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相关案情,故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2)当事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离婚案件,其法定代理人出于离婚后,其小孩无人护理等多方因素的考虑,不愿配合法院,拒不到庭应诉,致使案件无法审理。对此类离婚案件的处理,首先要多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的思想工作,促使其配合法院的庭审工作,代理其子女出庭应诉,以便法院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并不是说在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夫妻就不能解除婚姻关系了。只能说此时无法以协议方式离婚,但想要离婚的一方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这样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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