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梦娜律师

  • 执业资质:1320520**********

  • 执业机构:江苏孙吴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公司法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侵权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二倍工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获得支持

发布者:张梦娜律师|时间:2019年05月24日|分类:劳动纠纷 |2196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申请人孟某

委托代理人张建党

委托代理人张梦娜

被申请人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某。

委托代理人张

委托代理人裴

案由二倍工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等

关于申请人孟某与被申请人公司因二倍工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发生的劳动争议案,经本委组织双方调解,告知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双方当事人平等、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一、双方间劳动关系201827日解除。

二、被申请人于2018326日一次性向申请人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加班工资、奖励、2017年度年终奖、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等共计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28000)。申请人自愿放弃部分权利

、在本次纠纷处理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再无其他任何经济纠葛和劳动争议。

以上协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委子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