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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运输假烟)案,精准辩护成功取保

作者:陈华律师时间:2018年06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236次举报


关键词:汕头刑事律师;汕头取保候审律师;汕头刑事辩护律师

 

【案件简介】

张某专职从事散装货物运输工作,201611月份,一中年男子多次招揽张某,要求张某将若干快递包裹从汕头某地运送至揭阳市某快递收货站。201611月份某日,张某按该男子指示送货到揭阳市某快递收货站,卸货时,被公安机关查车,拆开快递包装袋后发现系烟草。事发后,张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羁押于揭阳市看守所。

【律师辩护意见】

陈华律师承办该起案件后,通过多次会见当事人,迅速找到案件突破口:“货物的外包装”。本律师随后结合了解到的案件情况及法律依据,向揭阳市公安局空港分局及揭阳市榕城区检察院,提交《法律意见书》,请求相关部门对当事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申请对其不予以批捕。辩护意见如下(略):1、从现有证据来看,无法认定张某运输假烟系“明知”。从货物的外包装的角度来看,货物大大小小,没有统一规格,并贴有快递单。从货物的外观上看,一般人决不能分辨出这些货物就是假烟。2、张某收取的运费为每车次300元,没有超出市场价格。3、卸货地点确实是快递收货站,所以张某一直以为是普通快递。4、张某没有固定客源、平时将车停靠在某地等待客户委托零散运输业务,与这一男子并不相识。综上,本案中没有证据可以认定张某运输假烟,存在主观故意,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请求检察机关对于张某不予以批捕,并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办案结果】

201612月份,揭阳市榕城区检察院决定对张某不予以批准逮捕,张某办妥取保候审手续,重获自由。通过辩护律师的努力,该案顺利在公安阶段就予以解决。20171月份,取保候审一年期限届满后,在辩护律师的努力下,办案机关向当事人出具《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该案取得了极好的效果。

【办案总结】

1、当事人被羁押后,律师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及时了解案情、安抚当事人情绪、告知法律规定。

2、辩护律师迅速找到案件突破口,运输假烟案件(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犯罪嫌疑人在主观上必须有犯罪故意。而该案中,没有证据可以直接认定当事人主观上属于:“明知”。特别是货物的外包装更可以反证张某并不知情,他也是受人欺骗,是“替罪羊”。

3、及时与公安同志沟通,向其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当辩护律师得知案件已呈送检察院申请批捕时,又及时向榕城区检察院提交法律意见,交流案件看法,甚至引导办案机关的办案思路。

综上,办理刑事案件需要辩护律师做到:1、“快”即及时会见当事人;2、“准”即吃透案情,找到辩护重点;3、“狠”即针对辩护焦点,与办案部门高效沟通,提交取保、不批捕等法律意见。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义、量刑】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陈华律师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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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汕头刑事律师;汕头取保候审律师;汕头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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