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精准辩护“从犯”地位,为募资超8000万当事人争取大幅减刑
当事人Z某,系深圳某财富管理公司的理财经理。2014年至2019年间,该公司通过公开宣传、承诺保本付息等方式,向不特定社会公众销售私募基金产品,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Z某在职期间参与募集资金超八千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Z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案金额巨大。作为辩护律师,胡梦甜律师在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全面阅卷,制定了“从犯+坦白+认罪认罚+退赃”的辩护策略。
法院最终全部采纳了胡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Z某系从犯,具有坦白、认罪认罚、部分退赃等情节,依法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相比同案其他被告人,Z某在罚金上获得了一定从轻,且刑期已接近羁押期限,即将重获自由。
作为一名刑事辩护的律师,我深知每一个量刑情节都可能改变当事人的命运。
如果您或家人正面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组织传销活动罪等金融犯罪指控,尤其在深圳及大湾区范围内,请尽早寻求专业刑事律师的帮助。
胡梦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