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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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遵义专职律师执业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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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的标准是什么?一巴掌难道就不算家暴?

作者:蒋健律师时间:2023年09月1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91次举报


在法律上,家暴是指夫妻一方以暴力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而现实生活中,家庭暴力主要表现为积极的身体打击和消极的精神虐待,如随意致伤受害人,使受害人挨冻受饿,有病不给治疗,不准受害人回家等等。

并且不是只有动手的才算,精神暴力、经济虐待也都算,主要是分为5种:

1、身体伤害

例如拳击、掐、扇耳光、开水烫等手段及器械伤害,使受害人身体受到严重损害。

2、精神迫害

用威胁、恐吓、辱骂、猜疑、恶意贬低、故意刁难等手段干涉配偶行动自由,尤其不得与其他异性来往,怠慢对方的感受及需要;

捏造事实强加给家庭成员或四处宣扬,将第三者带及家中同居或发生关系,使受害人精神极度伤害;

实施冷暴力等。

3、虐待

违背配偶意愿强迫发生关系,或强迫其进行难以接受的行为方式,强迫拍摄照片或录相。

4、体罚

如经常对家庭成员进行打骂,有病不给治疗等,具有连续性的特征;如对家庭成员罚跪、强迫过度劳动、禁闭、限制行动自由等。

5、经济虐待

剥夺生活必需品,遗弃家庭成员,限制配偶花钱,夺走工资,扣留身份证件,禁止外出工作,禁止求医等。

当然,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家庭暴力,还要这项行为的实施者在主观上是否有侵害的故意,也就是说,是否“有意为之”。

如果属于家暴,建议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帮助自己:

1、报警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会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记得保存好报警记录、医院的伤情诊断等相关证据。

2、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进行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3、如果受害人构成轻微伤,可提起刑事自诉案件;尚未构成犯罪的,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加害人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4、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5、起诉离婚。


蒋健律师,贵州名城(仁怀)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自2013年毕业以来一直从事与法律相关工作,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司法实...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贵州-遵义
  • 执业单位:贵州名城(仁怀)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20320********86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