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IP属地:安徽

李玉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婚姻家庭

  • 服务时间:09:00-21:00

  • 执业律所:安徽黄金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2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3485670061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婚姻继承5类案件44种常用证据目录(一)婚 姻 纠 纷 案 件 证 据 目 录

发布者:李玉律师|时间:2022年02月09日|分类:法律常识 |210人看过举报

婚 姻 纠 纷 案 件 证 据 目 录

建议收藏,婚姻继承5类案件44种常用证据目录


01

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的证明;

02

没有登记结婚的,关于同居时间或举行婚礼时间的证明;

03

再婚的,原离婚调解书、判决书或有关部门的证明;

04

被告下落不明的,关于下落不明时间、情况的证明;

05

一方或双方为现役军人的,提供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06

一方智力有缺陷、患有性病、精神病的病情诊断等证据;

07

一方因犯罪被判刑劳改的,关于原判法院、刑期和劳改地点的证明;

08

婚后感情的事实依据;

09

一方有过错的相关证据;

10

子女姓名、性别、年龄、生活状况的证明;

11

养子女、继子女的有关证明;

12

请求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或其他条件的证明;

13

请求给付抚养费数额的依据(双方工资或劳动收入等);

14

房产、汽车、电器等财产名称、数量、价格(值)的证明;

15

财产性质(婚前、婚后或夫妻约定财产)的证明;

16

储蓄、国库券、股票、基金、理财、保险、投资等财产的证明或相关线索;

17

债权债务情况及性质(婚前、婚后、男女一方个人债权债务)的证明;

18

住房情况(私房建造时间、面积、造价;公房户名、面积、间数、常住人口、分配来源)的证明;

19

其他证据。

本文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安徽 合肥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3485670061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1144582

  • 昨日访问量

    1551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李玉律师

Copyright©2004-2025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