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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债务、遗产等18类案件171种证据(五)

发布者:李玉律师|时间:2021年09月05日|分类:法律常识 |244人看过举报


13

追索劳动报酬的劳动争议案件


(1)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
(2)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起诉方裁决书送达日期的证明;
(3)  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其他关于雇佣关系的证明;
(4)  工作起止日期的证明;
(5)  出工人员名单;
(6)  出工人员劳动天数及应得工资额的证明;
(7)  拖欠劳动报酬具体数额的证据;
(8)  其他证据。


14

因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引起的劳动争议案件


(1)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
(2)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起诉方裁决书送达日期的证明;
(3)  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其他关于雇佣关系的证明;
(4)  工作起止日期的证明;
(5)  企业交纳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的证据;
(6)  职工的工资、资金等收入情况的证明;
(7)  职工伤势鉴定及医疗费单据;
(8)  其他证据。

15

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


(1)  申请人国籍证明(户口本、护照等);
(2)  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正本及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
(3)  作出判决(调解)的法院出具的判决(调解)已生效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应经该外国公证部门公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并应提供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
(4)  作出判决(调解)的外国法院已合法传唤被告出庭的有关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应经该外国公证部门公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并应提供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
(5)  作出判决(调解)的外国法院的应诉通知或出庭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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