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应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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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专职律师执业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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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故意伤害案

作者:陈应达律师时间:2019年04月0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50次举报


17年的一场学校约架中,受害人李某与潘某约架,在打斗过程中李某扔出的砖石误砸中了观战的杨某和邵某,杨某邵某随即上前与潘某及其伙伴高某一起殴打李某,后李某倒地口吐白沫,四人随即报警,四人中三人系满16周岁不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高某系成年人,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四人均待在学校在老师的陪护下等待警察带走积极配合调查,杨某家属在公安阶段委托本律师为其辩护,在了解了相关情况后,本律师迅速展开会见,并与警方积极沟通结合案件实际情提出了取保候审申请书,公安机关采纳了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之后在检查阶段积极与被害人家属沟通,促成双方达成谅解,出具了谅解书,最终在法院阶段的据理力争下,取得了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的减轻处罚的判决。

陈应达,浙江绍兴人,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现任首批“浙江著名律师事务所”中圣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陈应达律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绍兴
  • 执业单位:浙江中圣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30620********47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