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伟健律师
梁伟健律师
广东-广州专职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著作权的概念,主体,客体,内容和特点是什么

作者:梁伟健律师时间:2024年01月25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67次举报

一、著作权的概念

著作权是法律赋予作者因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享有的专有权利。

二、著作权的主体

享有著作权的主体主要是作者,也可以是除作者之外的其他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著作权的客体

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领域内的作品。需要指出的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必须是自己创作的,不是抄袭别人的;(二)必须是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范围内的创作;(三)必须具有一定的表现形式;(四)必须是不属于依法禁止出版、传播和作品。

四、著作权的内容

著作权的内容主要是著作权人的权利义务。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精神权利和财产权利,如发表权、署名权、广播权、放映权等。同时,著作权人也应尽一定的义务,即对其权利作了适当的限制。

五、著作权的特点

(一)作者因创作作品自动产生著作权,不必履行登记、注册手续;

(二)专有性,即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

(三)地域性,即除加入国际公约或缔结双边协定外,一个国家法律所保护的一项权利只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

(四)时间性,即法律对各项权利的保护,除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性不受保护期的限制外,其他权利都有一定的有效期限。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梁伟健律师,联系电话:13694262923,广东泽正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我所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多地拥有分所,专注于知...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泽正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10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法律顾问、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