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春妹律师

  • 执业资质:1440820**********

  • 执业机构:广东拓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经济犯罪毒品犯罪职务犯罪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拘役一个月能否保释

发布者:苏春妹律师|时间:2024年07月12日|分类:刑事辩护 |98人看过

  拘役为期一月无法获得保释。

  取保候审,作为确保刑事诉讼顺利推进之强制手段,仅适用于审判判决之前。

  定罪之后,其作用便告终结。

  尽管在判处拘役的情况下无法获得保释,但仍有可能满足条件并获准监外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