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通涛律师

  • 执业资质:1370720**********

  • 执业机构:山东韬颖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刑事辩护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惊爆!省高院最新判决,超过退休年龄不构成劳动关系!

发布者:张通涛律师|时间:2020年02月05日|分类:劳动纠纷 |1894人看过

惊爆!省高院最新判决,超过退休年龄不构成劳动关系!

今日,山东省高院刚出一个新判决,完全颠覆了以前自己出的判决,或代表省高院对于劳动关系的认定出现了新的意见,在山东省高院以前的判决中,(2015)鲁民提字第136号民事判决书当中,论述内容为《劳动法》对于劳动能力的年龄做了下限规定,即劳动者必须年满16周岁才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国家法律法规对劳动行为能力对上限没有明文规定,并未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年满60周岁以上人员,因此某某与康洁环卫公司之间构成劳动关系,在该份判决的指导下,有多个超过60周岁被认定为劳动关系的案例。但就在最近,仍然是这个康洁环卫公司,仍然是超过六十岁但职工,判决结果却截然相反,据(2019)鲁民再619号判决书,判决当事人已经年满六十,虽未领取职工养老保险,但已经领取居民养老保险,该职工与康洁环卫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该两份由同一法院出具的截然相反的两份判决,对于本省来说,或是对超龄劳动者认定劳动关系对风向标,以后再有超龄认定劳动关系对案件可能难上加难。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