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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小龙律师、婚姻家事、公司法律事务、经济类刑事辩护,现任哈尔滨工业大学大科学项目总法律顾问、黑龙江省红十字会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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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淫秽物品罪有效辩护 成功获缓刑

发布者:马小龙律师 时间:2026年04月15日 229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当事人张某系基层社区工作人员,因一时猎奇,在境外色情网站发布涉隐私视频,经鉴定属于淫秽物品,相关内容被大量浏览,已达情节严重标准,公诉机关以传播淫秽物品罪提起公诉。当事人到案后对行为性质认知模糊,且案件涉及被害人隐私,舆情与司法追责双重压力较大,面临实刑风险。

二、律师辩护思路与核心工作

本人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全面阅卷,围绕定罪定性、量刑情节、缓刑适用三大核心,制定 “认罪认罚 + 被害人谅解 + 社会危害性弱化 + 社区矫正条件” 的全流程辩护方案,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 精准法律定性,厘清罪与非罪边界结合《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及司法解释,明确本案系无牟利目的的传播淫秽物品行为,区别于牟利型犯罪,主观恶性较小;固定 “猎奇心态、偶发行为、无组织传播” 等关键事实,剥离从重处罚情节,为从轻处罚奠定基础。

  2. 推动认罪认罚,夯实从宽基础全程释法明理,引导当事人认清行为违法性与社会危害性,稳定认罪态度;协助完成自愿认罪认罚程序,依法适用刑事诉讼法从宽条款,争取检察机关量刑让步。

  3. 化解隐私矛盾,促成被害人谅解案件涉及被害人隐私权益,辩护团队积极协调沟通,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取得书面谅解,消除社会矛盾,提交法院作为重要酌定从轻情节。

  4. 挖掘从轻情节,构建缓刑适用体系梳理全案有利情节:当事人坦白、无前科劣迹、平时表现良好、系初犯偶犯;主动配合取证、删除有害内容,降低传播危害;提交社区与单位证明,证实其符合社区矫正条件,无再犯罪危险。

  5. 庭审精准攻防,实现量刑最优庭审中围绕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有限、认罪悔罪彻底、被害人谅解、具备监管条件展开辩护,请求法院贯彻宽严相济政策,对当事人适用缓刑。

三、裁判结果

法院采纳全部辩护意见,认定当事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同时考量坦白、认罪认罚、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当事人未被收监执行,可正常回归工作与家庭,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四、案件亮点与律师价值

  1. 隐私案件专业化处理:全程保护被害人与当事人隐私,案件不公开审理,避免二次伤害,体现刑事辩护的温度。

  2. 情节挖掘最大化:将坦白、认罪认罚、被害人谅解、初犯偶犯等情节体系化呈现,形成完整从轻辩护逻辑链。

  3. 缓刑适用精准落地:打通 “认罪 — 悔罪 — 和解 — 监管” 全环节,说服法院采信缓刑建议,避免实刑对基层工作人员的毁灭性影响。

  4. 法治教育同步实现:辩护中强化网络行为边界教育,促使当事人深刻悔过,达到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目的。

五、典型意义

本案是传播淫秽物品罪轻罪缓刑辩护的典型范例。此类案件常伴随隐私、舆情、职业影响等多重因素,律师不仅要坚守法律底线,更要平衡追责与修复,通过专业辩护让当事人在认罪悔罪的前提下获得司法宽容,警示公众:网络空间非法外之地,猎奇式传播淫秽信息必将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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