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作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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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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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对比协议书

发布者:吴作哲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法律顾问 |1961人看过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各自以不同品牌相同产品进行质量对比,为规范本次产品对比的严肃性,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双方各自以不同品牌的同一款产品(斗齿),按照产品的同一规格、同一型号、给同一个客户安装于同一台挖掘机上操作,通过一段时间的挖掘机操作,对该产品的质量进行比较,分出产品的优劣。

双方一致同意在双方的共同见证下于同一天将不同品牌的产品安装于同一台机器上,并且通过几天的挖掘机操作,双方同时将安装的产品卸下,双方用同一个标准进行测试比较,以损耗(破坏)程度较多的产品为本次对比产品的劣势产品。

双方一致同意,通过本次产品的对比,若一方的产品为该次比赛中的劣势产品,则劣势产品方自愿支付本次比赛中较为优势产品一方贰万元人民币(20000元)作为本次比赛的补偿金。

本协议是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双方已经全文阅读、理解。明白该协议所涉及法律后果。

关于本次约定的补偿金支付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在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因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日

附:身份证复印件1份 附:身份证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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