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案情:2021年3月,姚某入职重庆某劳务有限公司,在成都市郫都区某项目从事木工工作,月工资14000元,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021年8月25日,姚某作业时被电锯锯伤右手大拇指、食指、中指,公司仅支付部分医疗费后拒赔,要求其走商业意外险理赔,规避法定工伤责任。
本案取证极度困难,双方无书面劳动合同、无工资流水、无社保,原始证据严重缺失。当事人先行提起劳动关系仲裁,仲裁最终裁决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常规维权路径彻底受阻,工伤认定濒临失败。
张正伟律师精准把控案件核心关键点,另辟维权思路:不依赖仲裁裁决结果,而是固定庭审中用人单位当庭自认与姚某存在用工事实、成立事实劳动关系的庭审笔录。律师以仲裁权威庭审证据,独立向人社部门提交工伤认定材料,突破无劳动关系裁决结果的壁垒。
经多轮庭审抗辩与赔偿核算,最终成功认定姚某为工伤并经鉴定为九级伤残,为当事人争取各项工伤赔偿共计28万元,张正伟律师凭借专业实务经验逆转败诉风险,最大限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张正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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