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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大数据不宜“看人下菜碟”

发布者:赵诗文律师|时间:2021年03月18日|分类:律师随笔 |171人看过举报


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不能仅限于用户数据的安全应用,职能部门还应将监管深入至算法机制层面,督促互联网企业不断优化大数据算法,坚决杜绝大数据技术成为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帮凶,营造风清气正、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

  打车APP是移动互联网时代的产物,相关运营商以APP为平台,以手机为介质,以数据为牵引,高效对接出行乘客与运营车辆,实现了需求与服务的快速匹配、人与车的良好互动,便利了群众出行,提高了司机收入。短短几年,打车APP已经发展成消费者手机中必不可少的功能软件之一,并重构了城市交通出行业态,对改善交通运行效率、助力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此类新兴服务本该随着技术进步、产业升级而同步优化,然而,让人意外的是,有些打车APP运营商通过大数据的运用,动起了“看人下菜碟”的脑筋。

  商家检测获取用户手机型号、价格等信息后,运用大数据算法对用户消费能力进行分层,单方面判定用户消费意愿,然后有针对性、指向性、倾向性地分层推送高价服务或产品,并制定出差异性价格,在“不动声色”中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

  大数据算法下的“看人下菜碟”实际上是“看数据下菜碟”,消费者所能获取的服务、所要支付的价钱,早就暗中被自己的数据定了位。普通消费者难以敏锐洞察其存在,不知不觉中就成了任由商家宰割的羔羊。消费看似自主选择,价格看似公开透明,实则是消费者在知情权、选择权均无法得到充分保障的情况下,被动接受的有关推送。

  通常来讲,在确保消费者合理知情权、尊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前提下,企业、商家为消费者提供附加值更高的服务或商品,以获取更高的利润,在市场交易行为中本无可厚非。但是,如果串联服务与需求的平台滥用大数据算法,背离了对消费者一视同仁、坦诚相待的诚信经营理念,向高价手机机主有倾向性地配置高价服务,就在客观上剥夺了消费者对服务的自主选择机会,这一无异于强买强卖的做法,自然不能赢得消费者的认可,会损害平台好不容易积累的口碑,无异于玩火行为。

  对这一现象,相关打车APP企业应深刻自省,自觉维护消费者合理知情权、选择权,谋求企业的长远稳健发展。同时,相关职能部门也应引起重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不能仅限于用户数据的安全应用,职能部门还应将监管深入至算法机制层面,督促互联网企业不断优化大数据算法,强化优质服务供给,合理公开平台信息,坚决杜绝将大数据技术变为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帮凶,营造风清气正、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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