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11时,按着师父的吩咐,准时到达看守所门口等他会见完当事人。
给师父发了一条短信说已经到达。师父回短信的时间是11:49,意味着他刚刚结束会见。
从11时至11时49分,我站在看守所门口的对面,观察着看守所门口发生的一切,这49分钟的时间,却看见了几幕冷暖人间。
11:05
七八名家属在我身旁不远处站着,随着一声:“哎呀,出来了。”一位齐肩短发的姑娘手里拿着用透明塑料袋装着的衣服,从看守所大门口走出来。
几名家属在旁边乐呵呵地说:“哎呀瘦了瘦了,正好当减肥。”
姑娘走到家属面前,其中一位家属说:“你看,我把判决书都给你拿来了。” 姑娘拥抱着亲人,笑着说:“我现在身上可臭了,带我先去洗澡。”
随着一声:“好,咱先回家。” 姑娘和家属们坐上车,离开了。
11:16
一位妈妈牵着小男孩走进看守所。
11:21
一位穿着羽绒身材矮小的女士从看守所出来,过马路的时候,我看见她的表情发生了变化,她抬头看了我一眼,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地低头流泪。
11:27
一位下身穿着短裤、凉拖的男青年跟着一位长发的姐姐走到停靠在我面前的汽车。
男青年猛吸着烟,姐姐拿着两个红鸡蛋象征性地在男青年全身上下滚了一圈之后,上车,离开。
11:35
看守所门口两位老奶奶,焦急地在门口探着,不知所措。两位老奶奶看见有人进去了,也跟着进了去。
11:41
一辆印着法院的车,开进看守所。透过车窗,看见后面坐了好几个平头青年。其中一位扭过头看车窗外,似乎在向外界传递着他的好奇心。
11:43
刚刚进去的两位老奶奶从看守所出来,其中一位年纪稍大地抹着泪,想必是没有见到日思夜念的人。
11:45
陆陆续续有拿着公文包或背双肩包的律师从看守所出来。
其中一位身高有1.8米以上的律师走出来后与另一位身高1.6米左右的男青年在一旁沟通,男青年神情焦虑,似乎急于了解更多讯息。
11:49
收到师父的短信,11时50分,看守所内的广播响起了歌声。
人生有许多的第一次,不知道当我第一次会见当事人时,会是什么样的场景与感触。
看着看守所门外无助的家属,总让我想起那句,“个体一旦卷入司法机器,便意味着漫长的司法程序。自由与煎熬则是必然付出的代价。”
愿所有被枷锁和受煎熬的人最后都能受到最公正的司法审判。
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看守所一般关押着以下几类人群: 1.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 2.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3个月以下的; 3.被判处拘役,而无拘役所执行的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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