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诗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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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单位须持证上岗

发布者:赵诗文律师|时间:2019年11月18日|分类:房产纠纷 |289人看过

规划单位须持证上岗

  近日,建设部颁布了新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4月1日开始实施。《办法》提出,承担城市规划编制的单位要取得相应资质、建筑在规划时要进行日照分析、规划应该考虑和解决交通拥堵问题等新内容。

  规划单位要有资质

  城市规划在城市建设中起着“龙头”作用,这是由城市规划的特性及其在城市建设中的地位决定的,城市规划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和科学性,只有具有相应资质水平的单位才能承担。据了解,全国取得规划资质的单位已经达到了1000多家,北京也已经有76家单位通过了资质认证。

  新的《办法》中提出承担城市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当取得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市规划编制工作。据了解,建设部在 2000 年12月就通过了《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规定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丙三级,不同资质的企业只能承担相应的规划项目。

  建筑规划要考虑日照

  这次在新的《办法》中还提出了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对住宅、医院、学校和托幼等建筑进行日照分析。对新建筑物实施“日照分析”,确保居民及单位的利益不受侵害。

  “日照分析”,是指在特定时间段内利用技术手段,对相互遮挡阳光的建筑物的光照条件进行分析。日照不仅对人体健康有着重要的作用,而且对建筑节能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业内人士认为,新的《办法》对日照进行硬性的规定,无疑对开发商在进行房地产开发规划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交通规划要考虑防堵

  新的《办法》中还提出了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根据交通影响分析,提出交通组织方案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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