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诗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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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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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一)

发布者:赵诗文律师|时间:2022年02月10日|分类:合同纠纷 |221人看过


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一)

2017年12月,原告P公司被告K公司双方签订了一份关于模具加工定做合同,合同约定,被告为原告加工定做模具,原告P公司将预付款45万元打入被告K公司账户的时候合同生效,合同生效后被告需要在45天内按时交货给原告,货到付清尾款45万元。

原告在一个星期后将预付款45万元汇到被告账户。但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原告却说被告没有合同约定进行付货物,虽多次催告被告,但被告在起诉的时候还是拒绝交货,所以原告在法院提起诉讼,具体的诉讼请求为第一,请求解除双方签订的《模具加工定做合同》;第二,被告需要返还原告预付款45万元,并且还要支付资金占用费;第三,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万元。

律师接受被告K公司委托后,紧接着提起反诉,具体包括:双方继续履行模具加工定做合同;并且继续支付合同尾款等。

同时,我们K公司处了解到具体的情况,包括:2018年1月,原告法人代表电话通知被告需要修改机器设备,让被告暂缓送货。但2018年1月,原告却催告被告,要求被告遵守合同约定,并且及时履行合同交货义务,并且要在收到该催告函的三日内记性回复,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2018年2月,被告签收该函件,但被告公司在黄冈,那个时候正是接近年底,快递公司派送时间有一定迟延,且在收到催告函当日下午连夜启程从黄冈出发,将货物于5日上午送达原告工厂,但原告却表示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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