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子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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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专职律师执业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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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售卖高仿名酒被判刑案例

作者:彭子镔律师时间:2019年07月1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68次举报


【基本案情】

 

张某因经商负债,萌生购买假冒高仿白酒冒充正宗的白酒用于抵债销售的邪念。2014年底至2015年,张某以每件人民币600元至680元的价格,购进假冒的2013年贵州茅台酒41件,以每件人民币500元至520元的价格购进假冒的2014年五粮液酒138件,以每件人民币168元的价格购进假冒的泸州老窖酒21件。

 

20165月至20181月,张某将购进的部分假冒白酒向外销售或抵债给他人,金额达人民币539920元,剩余未销售部分货值金额为人民币321080元,非法获利人民币31584元。案发后,张某自动投案并退赃,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裁判结果】

 

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000元。

 

【律师分析】

 

张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将从他人处购买的高仿白酒冒充“贵州茅台”“五粮液”“泸州老窖”注册商标白酒,予以销售,销售金额为人民币539920元,未销售金额为人民币321080元,数额巨大,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法院在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并结合其身体健康状况和所在社区实施社区矫正的建议,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彭子镔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专业,现任职于北京市东元(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彭子镔律师专业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家...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深圳
  • 执业单位:北京市东元(深圳)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320********12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法律顾问、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