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昌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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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江北区合伙人律师执业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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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误诊颈椎病术后死亡,医院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发布者:程昌平律师 时间:2019年12月12日 198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前情概要

   20144月的一天,阴雨绵绵,刘女士通过百度搜索了多家网站,从法律网站上看到了解到程昌平律师拥有法律和医学双重专业背景,有医院从事临床医生工作经历,是资深专业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医疗纠纷律师,遂联系程昌平律师并到律师事务所面谈。此前刘女士已联系会谈了多位律师,不甚满意!刘女士称其丈夫去年左手拇指、食指伸不直,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某附属医院就医,误诊为颈椎病,做了经前路径椎间盘突出、椎间植骨融合内固定术,术后病情加重,去北京等医院诊治,为运动神经元病。对医院是否有过错及责任大小,刘女士很是犹豫。程律师对案件进行详细询问仔细分析后,认为医院应存在过错,但轻微或次要因果关系的可能性大。刘女士认为非常专业,她非常认可,终下定决心,委托程律师代理此案。

二、案件事实

2013222日,患者吴某某因左手拇指、食指伸不直,到被告医院就诊,被告诊断其患颈椎病、脂肪肝。同日,患者根据被告的要求住院,在CCU神内科准备接受手术治疗。227日,被告将患者转到脊柱外科。228日,被告对吴某某做了“经前路径椎间盘突出、椎间植骨融合内固定术”,38日,吴某某根据医嘱出院休养。

出院后的第四周,吴某某病情不但没有好转,反而出现了左手病情加重、右手渐无力等症状,其与家属多次与被告经治医生联系,但被告知“颈椎手术后,恢复很慢,吃药,耐心等待回复。”201365日至66日,患者到被告处复查,主刀医生说其伤口恢复得很好,说颈椎手术后,恢复期一般要6个月或一年,给吴某某开了药之后,要求其回家耐心等待恢复。之后,吴某某在病情日益加重的情况下又到新桥医院、北京三院、天坛医院等检查诊断,结果基本一致认为吴某某患的是“运动神经元病”,而不是被告诊断的颈椎病,被告误诊已是不争的事实。吴某某的日常生活逐渐不能自理,被告所坚持的六个月恢复的判断其没有盼到,201583日,吴某某因病情恶化死亡。

二、诉讼经过及结果

(一)诉讼经过

原告余某某起诉至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经本院委托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进行了鉴定,2015415日,该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意见书:认为吴某某肢体功能障碍符合肌萎缩侧索硬化(ALS)发展所致。大坪医院对吴某某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医方过错与吴某某损害后果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医方过程参与度约为10%-20%左右。鉴定意见:根据送检材料,大坪医院对吴某某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医方过错与吴某某损害后果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医方过程参与度约为10%-20%左右。

(二)法院认为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三原告作为吴某某的近亲属享有赔偿请求权。针对被告是否存在诊疗过错、过错程度、以及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性,本院依法委托相关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了鉴定,鉴定意见及其回复意见认为,大坪医院对吴某某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医方过错与吴某某损害后果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医方的医疗过错行为与患者损害后果存在加重作用,…医方过程参与度约为10%-20%左右。对此鉴定意见,被告虽提出异议,但未提供充分的证据进行反驳,本院依法予以采信。综合本案案情及被告医疗行为导致产生损害后果的作用力、原因力,本院确认被告应对患者的损失承担20%的民事赔偿责任,其余的责任由原告自行负担。

(三)裁判结果

一审判决如下:

一、被告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某附属医院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付原告刘登玉、肖学梅、吴林松175664.37元;

二、被告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某附属医院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付原告刘登玉、肖学梅、吴林松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

四、律师观点

程律师认为:医疗纠纷处理中,对于损害后果与医疗过错之间的因果关系应客观分析,应区分患者自身疾病自然转归还是医疗过错所致,或是各自有一定责任。

在本案中,医方对患者术前全面的鉴别诊断存在一定的注意不足,与其损害后果亦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医方对患者吴某某行颈椎病手术前未就患者颈椎病仍可行保守治疗方案与患者家属行进一步的沟通,故鉴定意见中认为医方在患者颈椎病手术前未能尽到足够的告知义务。临床上虽未确切指明颈椎病手术与肌萎缩侧索硬化病情发展之间的关系,但文献报道通过临床资料调查发现,颈椎病手术可使颈椎病病情得到缓解,亦可加快肌萎缩侧索硬化病情的发展。所以上述医方的不足与患者目前后果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根据送检材料,患者目前存在肢体功能障碍主要系自身肌萎缩侧索硬化进行性发展的结果,但是医方的医疗过错行为与患者损害后果存在加重作用。


程昌平律师,重庆炜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拥有法律和医学双重专业背景,有医院从事临床医生工作经历,系重庆市律协劳动和社会保障...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重庆-江北区
  • 执业单位:重庆炜林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500120********80
  • 擅长领域:医疗纠纷、工伤赔偿、交通事故、劳动纠纷、人身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