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是工伤赔偿案件,经过一劳动仲裁、一审、二审程序,用人单位利用一切可能利用的诉讼程序拖延支付赔偿款的时间。但是工伤人员在代理律师的帮助下最终拿到了合理的赔偿。
最终的判决结果为:
1.确认双方的劳动关系于2018年6月8日解除;2.某某公司向张某某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1534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60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8400元、2017年11月22日至2018年4月26日停工留薪期间工资23767元、2017年11月22日至2017年12月28日住院期间护理费4644元;3.本案诉讼费由某某公司承担。
当事人对这个案件结果是非常满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