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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赔偿有损失赔偿吗,有时间限制吗

发布者:袁敏律师|时间:2022年10月25日|分类:医疗纠纷 |332人看过


医疗事故赔偿有损失赔偿的,并且包括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生活补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各种费用。同时赔偿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为三年的诉讼时效。

  一、医疗事故赔偿有损失赔偿吗

  医疗事故赔偿有损失赔偿,赔偿范围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二、医疗事故赔偿有时间限制吗

  医疗事故赔偿有时间限制的。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医疗事故属于短期诉讼时效,那么他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快车提醒您,伤害明显的自受伤之日算起;伤害未曾及时发现的,后经检查能证明由侵害引起,从伤势确认之日起计算。

  三、发生医疗事故应该由什么部门处理

  发生医疗事故的,应该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机构鉴定。若当事人无法协商一致的,患者也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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