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到底是坑?还是救命稻草?
说什么做了认罪认罚才能给我不起诉,是不是在挖坑让我往里跳?万一我认了,他最终送到法院了,给我判了怎么办?
一般会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事情是真的,因为你属于轻微犯罪的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之后可以推动到检委会,给你做出相对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就是证据上能够证明你已经构成犯罪,因为你的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我给你一个最宽的结果,这叫认罪认罚之后的相对不起诉)
第二种:如果你这个案件确实犯罪情节轻微,我就是应该叛你6个月,甚至你想认就人,不认就算了,我就推到法院去,该判6个月就判6个月,判缓刑就判缓刑,甚至我还可以判你行免于刑事处罚。这么好的结果都给你们,我为什么要劝你认这个罪,给你一个相对不起诉的结果。你们有没有想过,唯一一个原因:有可能你这个案件本身就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甚至说你再坚持一会,你能够拿到绝对不起诉:是绝对的无罪。
这两个不起诉的结果,对于你的家属来讲,认为是没有什么,但是,相对不起诉,相当于你还是戴了一个有罪的帽子,只是说无犯罪记录,但是你这个清白是没有的。真的一个无罪的案件,侦查期也延长,补充侦查也延长,3延2退的情况下,已经都关了9个月了。如果说,我真的定不了你,我又起诉不了你,甚至推到法院去了,会把这个案件给撤回来或者是说下一个无罪判决出来。
所以在这件事情发生之前,如果你做了认罪认罚,拿到一个好结果,那我们就皆大欢喜了。
但是往往刑事案件的家属跟当事人,在遇到这个问题的时候,要做这个决定是非常困难的。在犯罪线索能挂边,也有无罪的可能性,然后结果说你不去认这个罪,推到法院3/10000的无罪率,你去堵嘛?而且认了马上就有自由,后面都不用坐牢,连案底都没有,你会怎么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