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拖着不放人,无非就这5个原因
1、犯罪事实很清楚,而且案件也非常轻微的,或者说本身就是无辜的,构不成犯罪的情况,确实暂时在你身上的证据没有那么充分,对你犯罪嫌疑人来说,无非就是十天半个月。其实按照法律规定,也可以提前把你放了,但是保不齐后面一个星期,(防止)有同案犯串供或者新证据出现。
2、已经构成犯罪了,比较轻微的刑事案件,也符合取保候审的所有条件的规定,法律上原则上可以给你去做取保。那不给你做取保,那也是合情合理。但是你们要考虑到,侦查时间还没有耗尽,如果提前做了决定,后面证据发生了变化怎么办?
3、如果你的家人确实构成犯罪了,但是没有达到取保的条件,要不然本身罪名就比较重,受害人那边没有摆平,还有其他同案犯在逃,事实清楚家里人死扛不认。警察认为你有重大嫌疑,但是你死扛不认。
4、案件比较复杂,虽然不是很严重,还有好多东西没有查明,这么多不利条件,你家属上哪里去知道?你不把这个搞定,怎么能放了你。
5、警察处于各种原因考虑,还是把案件送到检察院去做决定。比如说有的案子想做取保,又有点模棱两可,警察毕竟只是侦查部门,那就送到检察院去。比如说案件存在瑕疵,警察坚信你有重大犯罪嫌疑,拘留时间又已经到期了,送到检察院能不能逮捕,就多出2个月的侦查时间。站在检察院的角度,逮捕比拘留的要求的证据标准更高,可能就直接不逮捕,取保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