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个人隐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原告林女士与被告张先生于2011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一子。2024年起,张先生对家庭漠不关心,长期外出且对家庭事务置之不理,林女士发现其存在异常行为后展开核实,于2025年5月发现张先生自2023年起便与他人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还存在转移、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林女士多次与张先生沟通挽回婚姻未果,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林女士委托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林女士委托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后,律师团队第一时间开展工作:
1.全面梳理案情,细致收集张先生婚内出轨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关键证据,固定其存在过错的事实,为离婚及财产分割、精神损害赔偿主张奠定证据基础;
2.对双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逐一核查、梳理,明确房产、车位、车辆、公司股权、银行存款等财产的登记信息、价值预估及权属状态,精准核算财产标的;
3.结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分析林女士作为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制定 “诉讼为主、调解为辅” 的办案策略,既做好庭审应诉准备,也积极把握法院先行调解的节点,争取在合法范围内实现林女士利益最大化;
4.与法院积极沟通,提交证据材料及法律意见,明确林女士的核心诉求与底线,推动调解程序有序开展。
经律师与承办法官共同协调,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核心内容如下:
1.林女士与张先生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2.婚生子女由双方共同抚养至年满18周岁,实际随林女士共同居住生活;子女生活费用由林女士独自承担,18 周岁前的教育费、医疗费及本科及以下阶段的后续教育费均由张先生全额承担;张先生可在不影响子女学习生活的前提下随时探望,探望方式双方协商确定;
3.登记在林女士名下的甲市乙区核心地段房产、登记在张先生名下的丁市房产均赠与婚生子女,各占50%产权份额,两处房产剩余抵押贷款分别由林女士、张先生各自清偿,过户相关费用也由各自承担,张先生需在指定期限内搬离甲市乙区房产;
4.登记在林女士名下的车辆归其个人所有,相关车位的权利义务及剩余贷款均由林女士享有和承担;
5.双方共同向亲属所借20万元夫妻共同债务,由二人各自偿还10万元;除此外,婚姻存续期间无其他共同财产、债权债务,个人名下财产、债权债务归各自所有和承担,互不主张分割。
本案是典型的婚内过错导致的离婚纠纷,律师的专业介入与精准策略制定成为案件高效化解、当事人权益实现的关键,本次调解结果实现了林女士的核心诉讼目的,具有多重积极意义:
1.子女权益最大化:调解方案确定子女实际随林女士生活,张先生全额承担教育、医疗等核心费用,既契合子女长期与母亲共同生活的生活习惯,也为子女成长提供了稳定的物质保障,符合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的核心原则;
2.无过错方权益充分保障:律师凭借扎实的证据固定了张先生的婚内过错,在调解中占据主动,使得林女士在房产赠与子女、车辆及车位归置等方面实现核心诉求,张先生承担了主要的财产债务及子女教育医疗费用,实质体现了《民法典》中照顾无过错方、女方的财产分割原则;
3.高效化解纠纷,降低诉讼成本:相较于庭审判决,调解程序大幅缩短了案件处理周期,避免了漫长的举证、质证及上诉程序,同时减少了双方的对抗性,既为林女士节省了时间和精力成本,也为子女成长减少了不必要的家庭矛盾冲突;
财产处置兼顾长远:将两处核心房产赠与子女,既避免了双方因财产分割产生的持续争议,也为子女的未来生活提供了不动产保障,兼顾了当下纠纷化解与长远利益考量。
整体而言,本案的成功调解,是律师团队精准把握案件焦点、扎实做好证据准备、灵活运用诉讼与调解策略的结果,既依法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也契合了法院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的司法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