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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的定义和类型

发布者:孙政律师|时间:2022年03月09日|分类:婚姻家庭 |198人看过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明知道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然无配偶,但是明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而且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没有配偶,但明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就是重婚。

犯了重婚罪会有什么处罚

1、刑事处罚: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民事处罚:基于事实上的重婚、变相纳妾、第三者插足等行为,是对夫妻忠实义务的违反,它严重侵犯无过错方的同居权、贞操保持权等一系列配偶权利。由此决定法律不但应当对重婚者予以刑事惩罚,而且还应当由重婚者对无过错方承担惩罚性的赔偿责任。

刑事惩罚重婚者是手段,保护无过错方的婚姻家庭权益才是目的。为此,中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因重婚的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由此体现了对无过错方损害的经济补偿。这对无过错方具有补偿性,对重婚者则具有惩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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