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发明是指从创造活动中对现有技术问题的新解决方案中授予的专利。发明人可以依法向专利机关申请自己的发明,因此需要填写发明专利申请。填写发明专利申请时,应注意以下问题:①申请发明专利,应当提交专利发明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等文件。申请文件一式两份,允许使用复印件,但申请人或者代理机构的签字不得复印;②申请书必须是汉语,如果外国人名或地区没有统一的中文译文,应标明原文;③填写本表时,可附白纸填写,但必须与本表规格、尺寸、质量相同,继写时应注明栏号;④其他注意事项按专利局要求办理。
申请发明专利的具体步骤是什么?根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分为五个阶段:审发布、实际审查和授权五个阶段。
1.审判阶段。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应当进行核查。符合受理标准的,专利局确定申请日期,给予申请号,核实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申请文件未打字、打印或者笔迹不清、涂改的;图片和照片未使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制作,照片模糊、涂改的;申请文件不完整的;申请人名称、名称、地址的;申请专利类型不明确或者不能确立的;外国个人和单位未经外国专利代理机构直接发送的专利申请不予受理。
2.基本验证阶段。经审理的申请专利按规定缴纳申请费的,自动进入初审阶段。初审前,发明专利申请应当先进行保密审查,必须按照保密程序进行。初审时,应当核实申请是否有明显缺点,主要包括核查内容是否属于专利法不授予专利的范畴;是否明显缺乏技术内容不能构成技术规范;是否缺乏单一性;申请文件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规定。外国申请人还应当进行资格审查和申请程序审查。不合格的,专利局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更正或者说明建议。逾期不答复的,视为撤回申请;答复未消除缺陷的,予以驳回申请。发明专利申请初审合格的,发给初审合格通知书。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的申请,除上述验证外,还应审查是否与现有专利显著相同,不是新的技术方案或者新设计。初审未发现驳回理由的,直接进入授权秩序。
3.发布阶段。发明专利申请自发布初审通知书之日起进入发布阶段。申请人未提出提前公开请求的,应当自申请之日起18个月内进入公开准备程序。申请人提前公开的,申请立即进入公开准备程序。经格式验证、编辑校对、计算机解决方案、排版印刷程序,约3个月后在专利公报上发布说明书摘要,出版说明书单行本。申请公布后,申请人有权临时维护。
4.实际审查阶段。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已提出实际审查请求并生效的,申请人应当进入实际审查程序。申请人自申请之日起三年未提出实际审查请求或者实际审查请求未生效的,视为撤销申请。在实际审查期间,对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申请是否具有原创性、创造性、实用性和其他实际标准进行全面核查。经核实不符合授权标准或者有各种缺陷的,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解释建议或者调整。逾期不答复的,视为撤回申请,经多次答复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实际审查周期较长。自申请之日起两年内未授权的,从第三年起每年缴纳申请维护费。逾期不缴纳的,视为撤回申请。实际审查中未发现驳回理由的,按规定进入授权程序。
5.授权阶段。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发明专利申请经实际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审计员应当作出授权通知,申请进入授权登记准备。经核实授权文本的法律效力和完整性,校对专利申请的登记项目。修改后,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和登记通知书。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必须在2个月内按照通知要求办理登记并缴纳要求费。如果按时办理登记,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授予专利证书,并在专利登记簿上记录,2个月后在专利公报上公告。未按规定登记的,视为放弃获得专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