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标知识产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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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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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利——必须具备哪些条件和材料?

发布者:恒标知识产权律师|时间:2022年11月04日|分类:知识产权 |350人看过


专利是政府项目申报的基本条件,也是公司准备申请材料的重要资质。然而,许多企业对如何申请专利和专利申请中涉及的一些专业知识知之甚少。让我们来介绍一下。

1.申请日:国务院专利行政机关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申请文件邮寄的,以邮戳日为申请日。

2.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申请专利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在外国第一次申请专利之日起6个月内,按照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认可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申请专利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中国第一次申请专利之日起6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机关申请专利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规定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优先权必须在办理时提出书面声明,并在第一次申请之日起16个月内提交第一次专利申请文件。

申请人规定外观专利优先权的,必须在办理时提出书面声明,并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份专利申请文件。申请人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的,视为不要求优先权。

3.公开日:国务院专利行政机关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核实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之日起18个月内发布。国务院专利行政机关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尽快发布申请。

4.实际审查请求日:自申请之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机关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要求进行实际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申请实际审查的,视为撤销申请。

5.审查请求和起诉: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机关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机关请求审查。国务院专利行政机关审查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审查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6.保护期:发明专利权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10年,造型设计专利权15年,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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