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发明专利申请流程主要分为验收阶段、初步审查阶段、公告阶段、实质性审查阶段和最终授权阶段。具体内容如下:
(1)受理阶段
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将根据初步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期,并向申请人发出具体申请号,核对相关文件和资料清单,并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关于申请文件,有一定的要求,不能出现笔迹不清楚,缺失,如果附带照片使用专业绘图软件绘制图表,不能手工绘制,如果有附带照片,照片必须清晰不能模糊,这些相关材料必须准备充分。
(2)初步审查阶段
如果可以接受,申请人应准备按规定支付申请费,然后进入基本审查阶段。初审应保密审查。审查过程中审查人员提出建议或者明显不合理意见的,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有效回复审查人提出的意见和问题,并对回复材料进行分类回答。
(3)公告阶段
如果发明通过基本审查,将进入公告阶段。通常,专利局会在审查通过一年半后公布申请专利的程序。经过一系列核查、编辑校对、处理和排版印刷,专利将在一定时间内在相关专利报纸上公示。
(四)实质性审查阶段
主要是指申请人通过初审,进入实际审查阶段,审查人将从专利的实用性、创造性和原创性进行专利综合实质性审查,审查发现不符合规定或有问题,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回复,作出详细回答和修改。
(5)授权阶段
实质性审查后,专利局审查部门未发现可以驳回申请的问题,审查员可以作出相应的授权通知,完成审查,最终进行专利登记。
申请专利出让
权利人想向专利局申请发明专利的,应当准备下列文件。
1.发明专利申请
专利发明请求书应当有基本资料、专利发明名称、发明人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姓名、地址等有关资料。
2.发明专利证书
专利发明说明书必须清楚、完整地表明本发明,所描述的专利发明必须以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技术能力为准。说明书附图的,应当提交说明书附图。
3.专利发明
权利要求应当根据上述说明书明确并简要说明专利保护的范围。
4.发明专利摘要
专利发明摘要必须明确简洁地说明专利的技术要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摘要、请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载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发明人姓名、申请人姓名、地址等事项。
说明书应明确、完整地表明发明或实用新型,以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为准。根据需要,必须有图纸。应简要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应当按照说明书明确限制专利保护的范围。
依靠遗传资源完成的创造性发明,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注明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不能始来源的,应当说明原因。
发明专利申请人可以自收到国家专利局发布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际审查阶段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主动修改发明专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