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注意事项总结:
第一申请阶段:在受理阶段,专利局受理后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专利局确定申请日期,给出申请号,对文件清单进行核对后,出具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委托书。申请减费,应当提交减费申请书及相应证明文件。
第二审查阶段:实用新型专利只进行初步审查,不与发明专利申请一样进行实质审查。主要审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具备专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文件及其他必要文件。
第三授予阶段:初审通过后,审查员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申请人在收到授予专利权的通知后,需要办理以下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缴纳当年年费、公告印刷费和印花税。专利证书。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条件:
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之前,没有相同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发表、在中国公开使用或者在中国为公众所知悉其他方式,且不存在相同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已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的。
2、创造性:指本实用新型与申请日前的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实质性的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是指本实用新型可以制造或使用,并能产生积极的效果。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材料:
1、请求: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名称、发明人或设计人姓名、姓名及姓名申请人姓名、地址等;
2、说明: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名称、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及具体内容执行。说明书内容应写得详细,所描述的技术内容应为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阅读后实现;
3、权利要求:描述本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描述要求保护的内容;
4、说明书附图:实用新型专利必须有附图;
5、说明书摘要:清楚地反映技术本发明要解决的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的要点、主要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