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以专利出资入股,需要由特定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专利作为一项知识产权,可以作为出资形式,通过货币计价的方式设立企业,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一、具体流程如下:
1。股东共同签署公司章程,约定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2。专利权人应当委托经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依法进行评估,并办理专利权变更登记和公告手续。
3。工商登记时出具相应的评估报告、相关专家对评估报告的书面意见、评估机构的营业执照、专利权转让程序。
4。外方以工业产权或者专有技术作为出资的,应当提交工业产权或者专有技术的有关材料,包括专利证书或者商标注册证书的复印件、有效状态及其技术特征、实用价值、定价依据等,与中方签订的定价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作为合资合同的附件。
二。通常有三种方法可以加快发明专利的审查过程:
1。申请时提前勾选发布(未勾选,18个月后自动发布;勾选,初审通过后发布)。
2。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优先审查(应符合优先审查条件)。
3。高质量的申请可以通过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初步审查进入快速审查渠道。
由此可见,股东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货币计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因此可以使用专利技术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