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增平律师 08:00-21:59
冶增平律师
具有从事20多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及担任主任经历,截止目前,已代理各类民事,刑事,行政,仲裁案件等2185件(其中法律援助案件583件),调处各类民事纠纷1258件。
15209793999
咨询时间:08:00-21:59 服务地区

猎杀XXX5只藏羚羊终获刑!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以司法之力守护青藏高XX生态精灵

发布者:冶增平律师 时间:2025年09月16日 1494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4月28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两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为落实司法公开原则,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作用,本次庭审邀请市委组织部、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文体旅游广电局等单位工作人员旁听庭审。

经庭审查明,1999年被告人马XX、马XX及其同案犯等十一人为谋求高额经济利益,从格尔木市出发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云XX,使用枪支猎杀国家I 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藏羚羊 XXX5 只,于 1999 年 12 月 25 日将藏羚羊皮运回格尔木市。1999 年 12 月 26 日晚,格尔木市林业站现场查获大量藏羚羊皮及小口径步枪两支、子弹若干发。被告人马XX、马XX到案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认罪认罚。盗猎分子的残忍行径,对于藏羚羊种群繁衍生息造成了严重损害,结合二被告人在罪行败露后潜逃二十余年的行为,合议庭依法作出对二被告人马XX、马XX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罚。

此次公开庭审,是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立足“三个最大”基本省情,践行“绿色司法”理念的生动实践,以公开审理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为切入点,通过“旁听体验+法治宣教”双效联动,既有力打击犯罪形成司法威慑,又向相关环保联动单位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有力向社会各界宣扬了生态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今后,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将深化司法职能,加强打击危害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力度,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协作,为守护生态安全、建设美丽家园持续贡献司法力量。

【法官说法】

“焚林而田,偷取多兽,后必无兽”。藏羚羊是维持高原生态平衡的“关键物种”,其迁徙行为有助于维持高寒草甸的植被平衡。保护藏羚羊的同时也庇护了藏野驴、XXX等共栖生物,维护了高原生物多样性。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XX过法律严控、科技助力、国际协作等形式实现多维度协作治理,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XX生态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重要法律的颁布,使得依法保护藏羚羊取得显著成效,其数量从20世纪末的不足2万只增至2023年的30余万只,保护等级从“濒危”降为“近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即“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冶增平律师 已认证
  • 青海盐成律师事务所
    • 15209793999
    • 青海盐成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5年

    • 平台积分

      5018分 (优于91.88%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7篇 (优于75.96%的律师)

    版权所有:冶增平律师IP属地:青海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51616 昨日访问量:177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