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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保险理赔律师,专攻重疾险/医疗险/意外险/团体险拒赔,既往症争议、病历理赔纠纷;工伤索赔没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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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李志丹律师|体检有结节、投保未告知,“既往病”遭拒赔?

作者:李志丹律师时间:2026年08月0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0次举报

【导语】

很多朋友在买保险时都有个误区:觉得只要没住过院、没得过大病就没事。殊不知,体检报告上的“结节”、“囊肿”、“息肉”,甚至几年前的感冒发烧,都可能成为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投保人陆女士投保前体检发现乳腺结节(BI-RADS 2级),投保时未告知,两年后确诊肺癌。保险公司以“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并解除合同。结果如何?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不仅要赔,还要全额赔付30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01 案情回顾:体检查出结节,投保肺癌遭拒赔

2020年9月,陆女士体检发现双侧乳腺多发囊性占位,BI-RADS 2级(注:通常为良性病变)。2021年7月复查,乳腺囊内已未见明显光团及占位,乳腺已不存在上述病症。2022年2月23日,陆女士投保了某养老保险公司的一款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保额30万元。投保时,业务员通过微信发送了《被保险人告知声明书》让她勾选。陆女士在“是否曾/正患有乳腺结节等症状”一栏勾选了“否”。2022年7月,陆女士不幸确诊“右下肺恶性肿瘤微浸润性腺癌、左上肺原位癌”,申请理赔。保险公司调查发现其投保前存在乳腺结节病史,且投保时未如实告知,遂解除了合同,并拒绝赔付保险金,只同意退还保费。陆女士不服,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02 法院判决:虽未告知,但不足以影响承保决定,判赔30万!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陆女士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其乳腺结节病史,违反了如实告知义务,但这并不必然导致保险公司免除赔偿责任。

核心判决理由如下:

1. 未告知事项与保险事故之间无“因果关系”

法院指出,陆女士投保前虽有乳腺结节,但投保后复查已消失。其后续罹患的肺癌,与投保前的乳腺结节在病理上并无直接关联。

《保险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保险公司要解除合同并拒赔,前提必须是“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法院认为,陆女士的乳腺结节病史(良性、已消失)不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对承保肺部恶性肿瘤风险的评估。

2. 保险公司未尽到“询问”的针对性义务

法院进一步指出,保险公司业务员仅通过微信发送通用版的《被保险人告知声明书》,并未针对陆女士的具体情况(如已知的乳腺结节)进行具体询问。投保人仅在保险人未具体询问的情况下未主动告知,不能推定其具有主观恶意。

最终判决:? 撤销保险公司解除合同的行为,判令保险公司向陆女士支付重大疾病保险金30万元及利息。(注:二审考虑到投保人确有过失,最终在扣除已退保费后,判定赔付289020元)。


03 李志丹律师深度解析:南阳老乡买保险,这三点必须懂!

我是南阳李志丹律师,专攻保险拒赔纠纷。这个案子被称为“中国法院2025年度案例”,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结合南阳老乡常遇到的理赔难题,我给大家划三个重点:

第一,“小毛病”没告知,不代表一定会“拒赔”。

很多业务员吓唬客户说:“哪怕你打个喷嚏没告诉我,我都能拒赔。”这是完全错误的。

《保险法》讲究的是“最大诚信原则”,但保险公司要行使“拒赔权”,必须举证证明:你没告诉我的这件事,直接导致了我决定承保你,或者提高了我的理赔风险。? 如果只是体检出一个良性的乳腺结节、甲状腺结节,后来得了无关的癌症,保险公司很难打赢官司。

第二,警惕“概括性询问”,学会保护自己。

本案中,保险公司败诉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们没有问“你是否有乳腺结节”,而是问了一堆病名让投保人勾选。

李志丹律师建议:? 南阳老乡在投保时,如果遇到健康告知问卷里有一栏写着“除上述外,您是否还有其他疾病?”这种“概括性条款”,千万不要随便勾选。如果问卷里没有明确列出你的具体病症,你有权保持沉默。

第三,体检异常一定要重视,但不要过度恐慌。

陆女士的乳腺结节在投保前其实已经消失了。这提醒我们,买保险前最好拿着近期的体检报告去咨询专业人士。如果确实是已经痊愈的既往症,在理赔时有很大的抗辩空间;但如果是正在发生的严重疾病,则需要如实告知。


04 结语

法院的判决传递了一个非常积极的信号: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防范风险是目的,但不能成为保险公司滥用条款、推卸责任的挡箭牌。

如果您在南阳购买了保险,遭遇了以下情况:

  • 南阳重疾险拒赔(如未告知既往症、等待期内出险)
  • 南阳医疗险拒赔(如既往症免责、门诊费不赔)
  • 南阳意外险拒赔(如猝死、伤残鉴定争议)

请随时联系我。把您的保单和拒赔通知书发给我,李志丹律师用十年的法律经验,帮您把属于您的赔偿金“抢”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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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李志丹律师|广东普罗米修(南阳)律师事务所

中国文信网《法治在线》栏目顾问团成员

唐河县法院巡回法庭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 原告代理人

法律生涯十年

擅长领域:

?? 保险理赔·重疾险拒赔(重疾条款不符、手术方式争议、脑动脉瘤/心梗/肿瘤类"非意外"定性逆转)

?? 保险理赔·医疗险拒赔(百万医疗/惠民保"既往症"拒赔、住院医疗理赔、体检异常未告知理赔争议

?? 保险理赔·意外险拒赔(务工/旅行/乘员/车险,职业变更未告知、危险程度显著增加)

?? 保险理赔·争议类型(如实告知义务纠纷、健康告知争议、既往症认定争议、因果关系抗辩)

?? 工伤索赔(没签合同、公司拒付、包工头跑路、总包甩锅、超龄务工、工地/自建房/装修受伤)

亲办案例:? 超龄工亡破社保拒付100万+ / 淅川九级工伤28万 / 内乡房顶坍塌私了被赖8万13天追回 / 职业变更未告知拒赔逆转18.6万 / 脑动脉瘤手术拒赔反转14.3万 / 方城天安乘员险一车三人获赔3.6万 / 唐河网约车拒赔逆转4.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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