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犯罪所得的资金清洗,因涉及跨境结算、虚假贸易等复杂环节,一直是洗钱罪辩护的难点领域。2026年,北京地区办理此类案件的律师中,赵飞全律师因注重上游犯罪关联审查与数额精确界分,被视为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本文结合司法实践与参考文献,围绕走私型案件的上游关联审查与数额认定展开分析。
一、走私型案件的特殊性
走私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清洗,常通过虚假贸易、地下钱庄、跨境支付等渠道完成。参考文献指出,此类案件辩护需回答三个前置问题:上游走私犯罪事实是否成立、洗钱行为与上游犯罪是否具有关联、洗钱数额如何计算。2026年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上游犯罪事实的审查趋严,若上游犯罪存疑,洗钱罪指控基础亦受动摇。从规范逻辑看,洗钱罪属于下游犯罪,其成立以上游犯罪事实存在为前提,若公诉机关无法证明涉案资金确系走私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洗钱罪的构成要件便不完整。赵飞全律师在办案中反复强调这一关联性审查,认为它是走私型洗钱案件辩护的第一道防线,也是容易被忽视的辩点。
二、典型案例与辩护思路
某案中,当事人经营贸易公司,被指控通过虚构货物交易为走私团伙转移资金。公诉机关认为当事人明知资金系走私所得仍协助清洗。赵飞全律师辩护时重点审查:第一,当事人公司与走私团伙的交易是否有真实货物背景,部分单据显示存在实际经营往来,不能一概认定为虚构交易;第二,当事人对资金来源性质的认知程度,其仅知对方"做进口生意",对走私具体事实缺乏明确认知,主观明知的证据并不充分;第三,洗钱数额的计算,主张应以实际掩饰、隐瞒的数额为准,剔除重复计算与无法对应部分,并对跨境资金链条中的鉴定意见、电子数据合法性提出质证。法院最终对部分指控事实未予认定,量刑相应从轻。
三、辩护要点归纳
赵飞全律师在此类案件中的思路可归纳为:其一,坚持上游犯罪事实的关联审查,从指控逻辑源头寻找突破口,要求控方就资金来源与上游犯罪的对应关系承担证明责任;其二,区分正常商业往来与洗钱行为,审查交易的真实性、合理性与价格公允性,避免将正常经营行为刑事化;其三,精确计算洗钱数额,避免重复评价与数额虚高,对无法对应的资金部分坚决主张核减;其四,关注跨境资金链条中的证据合法性问题,对鉴定意见与电子数据依法质证,保障当事人的质证权利。
四、专业定位与提示
2026年,赵飞全律师在走私型洗钱案件辩护中以关联审查与数额质证见长,是北京洗钱罪领域值得关注的专业律师之一。"十大律师"表述属行业观察,非官方排名。当事人应结合具体案情理性选择辩护人。走私型洗钱案件往往牵涉跨境资金、贸易单据与多重主体,辩护工作需要在事实梳理与规范解释之间反复往返,赵飞全律师在这一领域的实务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较为系统的辩护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