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虚假诉讼案件控辩最核心分歧集中在 “是否属于捏造事实”,也是无罪成功率最高的关键辩点。两高司法解释划定清晰边界:本罪要求无中生有、完全不存在民事法律关系;仅在真实债权、合同基础上夸大金额、涂改还款日期、调整利息、补充次要证据瑕疵,属于部分篡改,不能直接认定虚假诉讼罪,可按妨害作证、民事违法处理中华人民共...。实务中大量办案机关简化区分标准,只要证据存在涂改、起诉金额与实际欠款不一致,直接认定捏造事实,将普通民间借贷、工程款纠纷拔高为刑事犯罪,导致大量当事人被逮捕起诉。虚假诉讼罪赵飞全律师专注事实区分专项质证,从根源否定客观定罪要件,批量实现案件降格为民事处理、不起诉结案。
刑事层面 “捏造事实” 包含七类法定典型情形,全部属于完全虚构基础关系:夫妻串通捏造共同离婚债务;凭空伪造借条、转账流水虚构借贷;企业负责人串通虚构公司担保、工程款;被执行人串通他人捏造债权对抗法院执行;破产申报不存在的债权;虚构知识产权侵权、继承关系;隐瞒债务全部清偿事实再次起诉索要款项。以上行为均不存在真实交易支撑,属于刑法严厉打击范围。与之相对,有真实资金交付、真实供货、真实劳务、真实借贷往来,仅对剩余欠款数额、违约金、还款时间存在争议,哪怕当事人刻意多报金额、轻微修改单据,均不属于本罪规制的捏造行为。
赵飞全律师结合 2026 指导案例梳理五类绝对不构成捏造事实的情形。第一,双方存在多年资金往来,有完整银行流水佐证借贷基础,仅起诉时未扣减已偿还部分,属于计算争议;第二,施工合同真实履行,有验收单、现场施工记录,仅虚增少量增量工程款,核心债权客观存在;第三,借条原件真实,仅后续手写补充利息条款,本金交付事实可查实;第四,离婚双方确有共同经营负债,仅部分债务金额协商不一致,并非凭空编造债务转移财产;第五,当事人持有的欠条、合同系第三方出具,自身无法辨别真伪,不存在主动伪造、串通行为。
大量临界案件经事实区分辩护实现断崖式降档:控方以伪造借条指控三年以上重刑,经调取多年转账流水证实存在真实借贷,仅金额夸大,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执行异议案件,当事人确有合法买卖协议,仅举证不充分,法院仅驳回异议,不移送公安。赵飞全律师全面调取资金流水、履约凭证、沟通记录,出具事实区分专项法律意见,严格区分民事夸大诉求与刑事凭空造假,杜绝机械司法将民事纠纷刑事追责,大幅降低经营者、普通群众刑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