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忠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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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执业8年
执业年限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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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纠纷

发布者:刘忠伟律师 时间:2019年11月04日 105人看过 举报

2019-11-04

律师观点分析

上海一家新媒体公司需要北京某公司的品牌资质,所以以北京某公司的名义与长沙市某购物中心管理房签订了一份经营合同,北京某公司再与上海某公司签订一份协议,双方对彼此的权利义务约定清楚。后上海某公司经营不善,亏损较大,双方遂诉至法院。

北京某公司仅跟长沙某公司签约,实际经营事宜由上海某公司进行,若长沙公司不配合举证,则难以证明合同由上海公司实际履行。故而有必要保存必要的证据如场地交付文件,催收文件等。


刘忠伟律师,湖南创耀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湘潭大学法学院科班出身。2016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2018年正...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南-长沙
  • 执业单位:湖南创耀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30120********33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
湖南创耀律师事务所
1430120********33 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