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慧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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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债权是不能转让的

作者:冯慧敏律师时间:2024年12月1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82次举报

   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以及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如果债权具有上述不得转让的情形的,债权人不能转让给受让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五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冯慧敏律师,中共党员,广东源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婚姻家庭咨询师,高级劳动关系管理师,阳江市律师协会文体工作委员会副主...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阳江
  • 执业单位:广东源满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441720********03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继承、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