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可以直接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办理注销申请,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注销申请。根据《商标法》第十八条规定,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应当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注销申请不需要交纳任何商标规费。
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注册人死亡/终止注销申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须有合法的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直接受理的,还应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提交符合规定的申请书;
3、依法提交有关注册人死亡/终止的证据材料;
4、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
5、其他依法必须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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