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双方签订软装项目《合作协议书》,我方当事人出资 5 万元,协议约定到期返还本金并享有固定保底收益。当事人足额转账后,对方长期隐瞒项目经营数据,我方当事人未参与任何实际经营。款项到期催讨无果,对方抗辩款项属于合伙投资,以共同设立公司、我方当事人登记为股东为由拒付本息,当事人委托律师提起诉讼。法院两次开庭审理,被告申请相关事实抗辩,但先后提交证据均无法证实真实合伙经营。
律师代理优势与胜诉要点
1、穿透合同定性法律关系:结合协议保本保底条款、聊天记录,依据民法典区分合伙与借贷核心特征,锁定本案名为合作实为民间借贷。
2、完整搭建证据链条:整理合作协议、转账凭证、聊天记录、对方对外项目合同,分组列明证明目的,夯实借贷合意与款项交付事实。
3、针对性击破对方核心抗辩:针对对方提交的工商登记材料,重点论证仅挂名股东、无共同经营、无共担风险行为,无订单、财务、分红等合伙佐证。
4、精准适用举证规则与利息标准:明确对方无法举证合伙真实运营应承担举证不利后果;主张利息按一年期 LPR 四倍计算,符合民间借贷法定保护上限。
5、同步申请财产保全:诉讼阶段办理保全,锁定对方财产,降低后续执行回款风险。
裁判结果
法院采纳全部代理意见,认定双方构成民间借贷关系,判决对方偿还借款本金 50000 元,分段支付相应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全部由被告承担。
后续建议
1、合作出资类协议签订前区分投资与借贷,避免仅以 “合作、合伙” 名义签署,留存书面保本、收益约定。
2、资金尽量对公转账,留存完整聊天、对账、经营台账,区分挂名持股与真实合伙经营。
3、约定收益、利息时注意利率上限,超出法定 LPR 四倍部分法院不予保护;债权到期及时起诉并申请保全。
韦琳莹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