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馨月律师

  • 执业资质:145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德恒(南宁)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劳动纠纷交通事故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施工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有哪些

发布者:张馨月律师|时间:2022年05月10日|分类:刑事辩护 |3289人看过

来源:华律网整理 

根据我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所规定,建筑施工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可以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关于施工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有哪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施工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有哪些

1、根据我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所规定,建筑施工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可以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事故结果非常及其严重,事故及其严重的情况就是已经有超过30人的死亡,或者重伤超过了100人,或者事故的损失已经达到了一亿元以上,这三种情况的其中之一都算是特大事故;

(2)重大事故,事故很严重,如果死亡人数在1030人之间,或者重伤人数在50100人之间,或者事故的算在5000万元到1亿元之间,满足这三种情况的其中之一都是很严重的事故;

(3)较大事故,事故比较严重,死亡人数在3人到10人之间,或者重伤人数在10人到50人之间,或者事故的直接损失在1000万元到5000万元之间,满足这三个条件的任一条件都算是比较严重的事故;

(4)一般事故,事故不是很严重,死亡人数在3人以下,或者重伤人数在10人以下,或者事故的直接损失在1000万元以下。叫一般事故;

2、法律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三十八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二、施工安全事故侵权责任由谁承担呢

施工安全事故侵权责任一般由施工单位或施工者来承担,具体由谁来担责,主要是判断施工单位是否尽到了法定的责任。

一旦发生了施工安全事故,相关抢险部门可立即开展事故抢险的救援工作。相关的单位要及时做好善后工作,对死亡受伤的家属要及时安抚和赔偿。减少损失到最小。确保社会稳定局势。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