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妥善解决甲方与乙方的现劳动权利义务关系,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离职相关事项达成本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确认,双方的劳动关系于 年 月 日协商解除,乙方截至 年 月 日未结工资 元,由甲方按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二、除正常发放的工资外,甲方需要/不需要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补偿款在 年 月 日之前。该补偿包括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等与劳动关系关系解除相关的所有补偿。
三、劳动关系解除后,甲乙双方因劳动关系产生全部权利义务均告消灭,包括而不限于因工资、加班费、社保、公积金、工伤待遇、公司福利、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产生的所有纠纷均已解决,乙方同意不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四、自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起,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员工身份从事任何民事法律行为,不得毁损甲方的声誉、利益。
五、乙方于在职时所掌握到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在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后,应严禁泄漏甲方的商业机密及任何有关管理,技术性或商业情报,否则甲方有权保留法律追溯权;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劝诱、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内部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甲方单位。
六、竞业限制要求: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乙方应按双方约定履行离职后的竞业限制义务,甲方应按约定支付竞业限制补偿。
2)乙方无需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甲方亦无需支付竞业限制补偿。甲方对本协议内容承担保密义务,否则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七、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履行义务,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纠纷皆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八、本协议以上内容为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甲乙确认不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乘人之危等情形。
九、本协议自甲方签字、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