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场普通的骨折治疗,却因诊疗环节出现疏漏,让本应逐步康复的伤情持续恶化,当事人反复辗转多家医院治疗,身心与经济都承受了巨大压力。历经举证、司法鉴定与法庭审理,当事人最终依靠法律途径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拿到相应赔偿。
案情节录:
年过七旬的乡村老人,平日依靠务农维持生计。一次意外摔伤造成小腿骨折,老人就近前往当地医院接受手术治疗。术后出院不久,受伤部位便出现发炎、肿痛症状,伤口始终无法愈合。老人二次返回该院治疗,病情依旧未能得到有效控制,只得紧急转至省级医院救治。
经上级医院检查,确诊为术后切口感染、皮肤溃疡,伴随骨组织坏死、骨髓炎等严重并发症。在此之后,老人又先后在多家医疗机构进行长期后续治疗,漫长的治病过程让老人饱受病痛折磨,家庭也承担了高额医疗费用。
当事人认为,首诊医院在手术清创、风险告知、用药管理、二次病情诊断等方面均存在诊疗不规范问题:未彻底清理受损骨组织,遗留隐患;明知老人血糖指标偏高,仍不当使用相关药剂,加剧伤口不愈合;二次入院后未能准确判断病因,延误最佳治疗时机。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当事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案件审理期间,法院委托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结论为:涉事医院诊疗行为存在明显过错,该过错与老人的损害后果存在主要因果关系,责任原因力区间为 60%-70%,老人伤情构成十级伤残,同时明确了误工、护理、营养的对应时长。
庭审中,双方针对责任比例、各项赔偿金额、误工费认定等问题展开激烈争辩。医院提出老人年事已高不应计算误工费、部分赔偿标准过高等异议。法院结合住院病历、医疗票据、司法鉴定报告、走访笔录及村委证明等全部证据,核实老人伤前仍正常务农劳作,具备劳动能力,最终综合全案事实,酌定涉事医院承担 **70%** 的赔偿责任。
案件后续与总结:
法院依法逐项核算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鉴定费等各项合理损失,结合侵权过错程度与损害后果,另行判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最终判决涉事医院在规定时限内,向当事人支付全额赔偿款项。
从意外受伤、诊疗失误引发并发症,到四处求医、依法维权,再到最终胜诉获赔,这段经历让当事人真切感受到法律对公民生命健康权的守护。医疗诊疗关乎群众生命安全,医疗机构应当严守诊疗规范、恪守职业底线。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留存证据、借助司法途径理性维权,是保障自身权益最有效的方式。
程林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