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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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赔偿金的计算

发布者:吴染律师|时间:2019年09月07日|分类:劳动纠纷 |171人看过

   解除和终止都有结束的意思,在生活中并不会特意加以区分。可是当这两个词放在劳动法中,却会产生极大的不同。如果你一不小心弄错的话,就会产生不同的法律责任。我很遗憾的看到,很多公司在给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的时候,往往也是把解除和终止混淆在一起。

劳动合同解除和劳动合同终止的共同点: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劳动合同的终止,都是劳动合同所确定的法律关系消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随风而逝,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烟消云散。所以在现实操作中,很多人把二者混为一谈而区分不开来,经常混淆使用,因而留下了劳动纠纷隐患。

劳动合同解除和劳动合同终止的不同点: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由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中的法定事由出现,导致的劳动合同关系期满终止或依法终止。包括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等情形。注意,劳动合同终止仅限于法定情形。

劳动合同的解除可分三种情况:

一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二是劳动者单方解除(提前通知解除、用人单位存在过错、违法时的解除)。

三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它包括提前30日通知或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的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的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者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有过错、被追究刑事责任等六种情况下的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经济性裁员的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等情形。

▌关于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自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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