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莉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市公衡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公司法股权纠纷融资借款外商投资国际贸易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法定代表人和大股东(控股股东)谁的权利大?

发布者:赵莉律师|时间:2020年05月21日|分类:公司法 |5724人看过

实践中,很多人会困惑,法定代表人(自然人即为控股股东或者大股东,又自身直接担任董事长或者法定代表人除外,因无需讨论)和控股股东谁的权利大,就是说公司的重要事务的决策权在谁手里,下面就带大家看看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对法定代表人和大股东的规定即知。

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本企业(以下简称公司)参与民事活动。但法定代表人的权利是由公司赋予的,公司对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动承担民事责任,而不是法定代表人自己。单独的法定代表人,仅仅是企业民事权利主体和民事行为主体的人格化,本身不是企业内部的一个经营管理岗位,也不是一个单独的决策程序和决策人。即法定代表人本身并不负责企业的经营管理,也不承担决策职能。法定代表人仅代表企业这个民事主体。股东会和董事会决定的事项,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法定代表人都必须执行。法定代表人对企业可能涉及违法违规、并且需要由法定代表人个人承担责任的事项,有监督权。

法律链接: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大股东:大股东是指在公司中股票份额占比比较大的股东,即它表示该股东与其余的股东相比较,它的占比最大。通常控股股东一定是大股东,但大股东却并不一定是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是指股票占比大到足以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重大事情的决策的股东。一般是其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达到公司资本总额的50%以上。

法律链接:《公司法》第216条(二)的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公司法》第103条规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的通过。”。这中间并没有规定,表决通过必须根据全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只规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可,体现了股东意思自治的原则

结论。因为股东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是执行人,所以在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授权)的情况下,公司控股股东的权利当然大于法定代表人,但法律避免控股股东侵犯小股东或者公司的权益,也相应制定了限制大股东(控股股东)的权利。比如控股股东的诚信义务,不得利用其特殊地位谋取额外利益,不得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及依法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损害公司与其他股东的权益。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