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于授权委托书上签名的真实性未提出异议,仅认为自己的签名在第二页(背面),但其又无法解释第二页所载“办理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故可认定该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当事人应对授权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民申2509号案件
案情简介
在贵阳农商行的一笔贷款业务中,冉总持杜总签名的授权委托书代表杜总在保证合同上签字,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该份授权委托书的排版是:主要内容在第一页,第二页(背面)载有“办理上述事项”。冉总(受托人)在第一页签字,杜总(委托人)在第二页签字。
后贵阳农商行向法院起诉,请求杜总承担保证责任。
法院最终判决杜总承担担保责任。裁判理由如下:
第一,民事主体委托代理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本案冉总依据授权委托书代杜总签署的保证合同对杜总产生法律约束力。
第二,杜总对授权委托书上签名的真实性未提出异议,只是认为自己的签名在第二页(背面),但又无法解释第二页“办理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故可认定该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杜总应对授权后果担责。
第三,没有证据证明贵阳农商行与冉总恶意串通,骗取杜总担保。
同类案例
1. A对B提交的文件质证时对该文件签字的最后一页真实性认可,但以前四页内容已经被篡改为由对真实性不认可。因该文件系打印形成,前后文内容连贯,并无篡改痕迹,A未提交证据证明该文件经过变造,故其主张缺乏依据,不能成立。——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陕民终685号案件
2. A称在签订合同时B仅拿了合同的最后一页,自己是在不了解合同内容的情况下签字,但B不予认可,A也没有提供证据证实。故A以其签订的合同为空白合同为由,否定其应承担的担保责任缺乏法律依据,有失诚信。——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冀民终209号案件
3.公司提出其法定代表人在签署合同时,只看到最后一页,对合同内容不知情,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对此法院认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当知道在合同上签字的法律后果,其没有阅看即在合同上签字,是对自身权利的漠视,公司理应承担相应的后果。——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8)沪民初57号案件
4. A主张未看到保证合同其他条款,只在最后一页签字。A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知晓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其说法与常理不符,亦不能因此免除保证责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9)内民终167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