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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罪如何认定

作者:邵海建律师时间:2022年06月22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38次举报

非法集资可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集资诈骗罪进行认定。个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万元以上、单位100万以上,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个人集资诈骗10万元以上、单位50万元以上,构成集资诈骗罪。关于非法集资罪如何认定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解答。

一、非法集资罪如何认定

1、我国没有非法集罪,非法集资构成犯罪的,按以下两个罪名认定:

(1)、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2)、进行集资诈骗的,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

(一)、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二)、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2、法律依据:《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第五条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故意的认定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

2、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多采用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形式来非法吸收资金,比如以虚假销售之名行非法集资之实,典型例子是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3、如果行为人明知道所在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而仍然参与,应该认定具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故意,在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如果行为人明知道所在单位以虚假销售之名行非法集资之实,应该认定具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故意。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咨询邵海建律师。


邵海建律师参与办理了多起离婚纠纷、民间借贷纠纷、股权转让纠纷、劳动争议案件,擅长婚姻家事业务、经济犯罪辩护、股权激励与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济南
  • 执业单位: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70120********99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公司法、经济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