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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工伤8级,两年维权终获得赔偿195000元

发布者:林鹏|时间:2019年06月24日|2785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情况

20151初,兰某到重庆某某机电安装有限公司承包的建筑项目从事焊工工作机电公司未与兰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兰某缴纳社会保险。

20153,兰某在项目焊接管道时不慎从彩钢房顶上摔下受伤,当即由被兰某安排人员送到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治疗,经诊断为:1.左尺桡骨粉碎性骨折;2.左跟骨开放性骨折;3.腰椎压缩性骨折。受伤后兰某找公司协商赔偿及工商认定事宜,但该公司拒不配合。于是兰某委托林律师办理案件。

律师接受委托后查看了兰某材料,全面了解案情兰某手上只有住院病历,其他证据材料一无所有,甚至自己为哪个公司工作都不知道。于是律师开始前往工商局、案发现场、公司现场等地调查取证,确定用工主体,寻找证人书写证人证言。因为本案涉及多个用工主体分包问题问题,该公司也委托了专业律师拖延时间,律师先后到南岸区人社局及两江新区社保局申请工伤,并在两江新区取得关键证据提交给了南岸区人社局。终于在2015年11月,兰某被重庆市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2015年12月兰某经重庆市南岸区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捌级伤残。

20161,受兰某委托,律师向南岸区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该委超期没有审理,向我们出具了超期未审结证明书。2016年3月,兰某委托律师依法起诉到南岸区人民法院。

从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再到仲裁诉讼,机电公司为了拖延时间,采取了很多办法。这些都是被告的法定权利,我们也无可奈何。比如在一审过程中其委托的律师提起了管辖权异议,导致本案被中止审理。

由于担心案件判决后不能履行,于是律师建议兰某依法申请诉讼保全,经过兰某同意,律师向法院提交了诉讼保全申请书,冻结了机电公司名下银行账户18万现金。

2016年10月本案才恢复审理并开庭,2018年10月27日,南岸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判决:机电公司支付兰某各项赔偿合计195,000元。判决后机电公司不服判决,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7年5月8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判决生效后,代理律师立即前往南岸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终于在2017年7月17日,兰某领取到全部的工伤执行款项195000元。

二、律师点评

本案是一起建筑工地农民工工伤赔偿案件律师以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专业精神,切实维护杨某利益。本案从接受案件到工伤认定、鉴定、劳动仲裁、一审管辖权异议、二审执行再到收到工伤执行赔偿款,历时近2年在此过程中,因为案件证据问题,律师依法调查取证,认真分析案件材料证据现场走访、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及案例理清办案思路,明确案件诉讼请求,关注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状况。全心全意为委托人利益,最终成功维护兰某的合法权益

三、律师的建议

1、工伤职工在工伤后,首先要注意两件事:一是配合治疗伤情。二是搞清楚到底为哪个公司工作。本案中由于伤者不清楚用工单位,导致律师工作出现众多麻烦和困难。建筑工地务工往往存在分包或者转包的情况,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我所律师办理过的建筑工地工伤案件,多是由具体承包项目的劳务公司来承担工伤赔偿责任,而弄清楚谁承包或转包项目对于确定用工单位十分重要,项目部的发包单位及包工头一般都会与实际施工单位签订了《发包合同》或《分包合同》,因此他们就清楚承包的施工单位,部分项目部会在项目栏公示处公示相关信息,工伤职工可以拍照取证。

2、本案中兰某委托专业律师后,通过认真收集案件材料证据律师多次到案发现场走访来调查取证,准备了大量文书资料,在诉讼中保全了公司银行账户,让兰某完全不用担心执行问题,无论公司如何拖延时间都不用担心执行不能,解决了我们的后顾之忧。

3、很少有工伤职工懂得完整的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中止、初次鉴定、再次鉴定、劳动仲裁、行政诉讼、一审、二审、诉讼保全及执行等众多繁杂的工伤程序。律师建议伤者若经济条件允许可以自行委托专业工伤律师办理案件,若经济条件不好,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去申请法律援助。

4、建议每一个工伤职工,有任何不懂的问题一定要咨询律师,律师越早介入案件,对案件帮助就可能越大。当然选择的律师的专业、尽责程度也将影响每一个案件的办案质量和工伤赔偿金额。

部分当事人喜欢在网上百度看看资料就以为懂了,其实很多工伤争议较大的规定适用文件都是法院或人社局内部规定,网上是找不到的。所以请大家记住:要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不要拿你的业余爱好挑战别人的专业。遇到法律问题多问问律师准没错,至少我对每一个法律问题都是在用心解答,因为我知道我回答的每一个法律问题不仅关乎正义,更可能决定别人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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