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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房产财产的分割方法是怎样的

作者:张启超律师时间:2023年01月1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48次举报


婚后房产财产的分割方法是怎样的

来源:华律网整理                                

1、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一、婚后房产财产的分割方法是怎样的

房产分割分为以下情况:

1、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3、一方婚前购买房屋,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4、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对于房屋产权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5、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只要未过户,依然属于赠与人,不予分割;

6、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二、离婚房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1、一定要照顾好子女还有女方的权益。

2、夫妻双方一定要遵循自愿协商的原则。

3、没有过错的一方要获得优先照顾的原则。

4、要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则。

5、要遵循方便生存生活的原则。

婚后买房,无特别约定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平分。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平分。


张启超律师,本科学历 河南国豪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新乡市物业协会法律顾问,新乡市残联康复医院法律顾问,每年受理...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新乡
  • 执业单位:河南国豪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10720********04
  • 擅长领域:知识产权、合同纠纷、保险理赔、刑事辩护、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