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茂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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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拖欠劳务费避而不见,律师固定微信证据缺席审判全额胜诉

发布者:张茂金律师 时间:2026年08月07日 396人看过 举报

2026-08-07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介绍

委托人王某霞于 2021 年 7-8 月受包工头龚某飞雇佣,在铜山区小区装修工地从事保洁杂活,双方口头约定日薪 200 元,累计务工折合 28 天,核算劳务费合计 5600 元。 工地工时、工资由被告亲属统一登记结算,完工后被告一直拖延付款。委托人多次通过丈夫微信向被告催要欠款,2022 年还因讨薪报警协调,但被告始终以工程款未回款为由推诿,拒不出具书面欠条、拒不支付劳务报酬,后期甚至刻意回避沟通。 因无书面劳务合同、无纸质结算单,仅留存微信聊天记录,当事人自行协商、报警调解均无果,委托本律师起诉维权。原诉讼请求:1. 判令被告支付劳务费 5600 元;2. 按 3.85% 利率自 2021 年 9 月起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至清偿完毕;3.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二、办案经过

1.证据梳理补强,搭建完整证据链 接受委托后,我第一时间整理全部微信聊天原始记录,区分沟通节点:2021 年 9 月首次催款记录、2022 年 2 月发送工时工资明细记录、多次持续催讨、被告自认欠款但拖延的对话截图。 针对仅有电子证据、无书面结算凭证的短板,指导当事人整理务工时间、工作内容、记工人员等陈述材料,佐证微信记录真实性,弥补口头劳务关系举证薄弱问题。

2.调取被告完整身份信息,完成立案 被告户籍地跨市,当事人无法获取完整身份材料,我协助调取被告户籍登记信息、住址,确定管辖法院,起草民事起诉状,整理全套证据材料,向铜山区人民法院立案。

3.应对被告拒不到庭,制定缺席审理代理方案 法院依法向被告邮寄传票传唤开庭,被告无正当理由全程失联、拒不出庭,亦未提交答辩与任何抗辩证据。庭审中我完整出示微信原始聊天载体,清晰陈述务工、结算、持续催款全流程事实,围绕《民法典》劳务报酬、违约损失条款发表代理意见。 庭审重点抗辩两点:一是微信记录可证实被告对 5600 元欠款金额完全认可,债权清晰;二是原告主张的起算利息时间缺乏付款期限约定,向法庭申请调整计息起点,兼顾法律规定与当事人实际损失。

三、案件审理结果

铜山区人民法院采纳我方全部核心代理意见,作出一审判决:

1.判令被告龚某飞于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原告劳务费 5600 元;

2.以 5600 元为基数,自原告起诉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一年期 LPR 计算逾期付款利息至实际付清为止;

3.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25 元,全部由被告承担;

4.驳回原告关于 2021 年 9 月起计息的其余诉讼请求。 同时判决书明确,若被告逾期不履行,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债务利息;文书释明两年强制执行申请期限,后续可协助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回款。

四、律师办案价值总结

1.盘活电子孤证,破解无欠条维权难题 本案无书面劳务协议、无纸质结算单,仅靠微信聊天记录单一证据。律师专业筛选、分类、当庭演示原始微信记录,完整还原欠款事实,让法院采信电子证据,解决务工人员 “口说无凭” 维权痛点。

2.应对被告失联缺席,把握庭审举证优势 包工头刻意逃避诉讼、拒不到庭是劳务欠薪类案件常见情形,律师提前做好缺席审理预案,完整举证、规范发表法律意见,堵住被告事后抗辩空间,实现缺席审判全额支持本金诉求。

3.兼顾诉求合理性,平衡当事人权益与司法尺度 一方面全力保住全部 5600 元劳务费本金,实现委托人核心诉求;另一方面针对利息起算时间结合法律规定合理调整,代理意见客观严谨,获得法官认可,兼顾法理与公平。

4.全流程一站式服务,降低务工群众维权成本 从调取被告身份、梳理证据、起草诉状、立案、出庭到判决后告知强制执行流程,全程代为处理,减少当事人奔波;小额诉讼成本低、周期短,高效帮普通务工人员追回血汗钱。

张茂金律师,南京大学法学本科毕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中国共产党党员。现就职于江苏禾嘉律师事务所, 律师执业二十七年,专...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徐州
  • 执业单位:江苏禾嘉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20320********05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工程建筑、劳动纠纷、婚姻家庭
江苏禾嘉律师事务所
1320320********05 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工程建筑、劳动纠纷、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