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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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平律师代理何某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胜诉

发布者:李俊平律师 时间:2026年08月12日 66人看过 举报

2026-08-12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经过】

患者何某因发作性头晕、左侧面部麻木三小时入住某医院,既往有十三年糖尿病及颈动脉斑块病史。入院完善MRA提示右侧颈内动脉、基底动脉重度狭窄,初步诊断为基底动脉狭窄、二型糖尿病。入院后医方给予双联抗血小板、降脂稳斑治疗。数日后患者突发新发脑梗死症状,急诊头颅CT排除出血,诊断为急性桥脑梗死。随后行全脑血管造影,证实基底动脉下段狭窄率90%。经术前讨论,医方拟行基底动脉球囊扩张加支架植入术。在实施介入手术当日,患者出现双眼向右侧偏斜、言语含糊,次日右侧肢体肌力进行性下降,伴呼吸困难、血氧降低,转入ICU行气管插管呼吸机支持。后续患者出现感染性、神经源性休克,经抢救无效于数日后宣告临床死亡。患者家属为维护合法权益,委托李俊平律师团队代理本案。

 

【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医方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该过错与患者死亡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及原因力大小。李俊平律师团队经详细阅卷与医学分析,指出医方存在五大严重过错:第一,术前评估与治疗方案选择严重不足。依据相关专家共识,强化内科治疗应为首选,医方未评估患者氯吡格雷耐药情况,未完善基因检测,未充分对比保守、单纯扩张等替代方案的利弊,手术适应症评估流于形式。第二,全麻气管插管操作存在缺陷。患者有下颌关节紊乱病史,插管操作未充分规避该基础问题,导致下颌骨脱位。第三,术后并发症干预评估不充分。术后患者出现斑块脱落致新发脑干梗死,医方未评估急诊静脉溶栓的可行性,错失血管再通机会。第四,围手术期气道管理与误吸处置缺位。患者出现呼吸衰竭及误吸窒息后,医方未及时采取气道保护与肺部紧急干预措施。第五,抗感染治疗严重滞后。患者明确误吸诱发吸入性肺炎后,医方迟至数日后才启动联合强效抗感染方案,延误感染控制,加重休克进展。

 

【裁判结果】

经过庭审质证与辩论,法院依法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本案进行医疗损害鉴定。鉴定意见认为,医方在术前评估、手术操作、术后并发症处理、气道管理及抗感染治疗等方面均存在违反诊疗规范的过错行为,上述过错与患者何某的死亡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鉴定建议医方承担次要至同等原因力。法院经审理认为,司法鉴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予以采信。最终法院判决医方对患者何某的死亡承担次要至同等责任,需向患方家属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经济损失。

 

【律师价值】

李俊平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卓越的医疗法律专业素养。面对复杂的脑血管介入手术并发症,李律师精准锁定医方在术前评估、插管操作、术后急救及抗感染治疗等五个维度的核心过错。通过深入剖析医学指南与病历细节,李律师将晦涩的医学问题转化为有力的法律逻辑,有效指导患方配合司法鉴定。在庭审中,李律师凭借严密的证据链条和专业的庭审辩论,成功说服法院采纳鉴定意见,为患方争取到次要至同等责任的有利判决,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李俊平律师,拥有“医学+法律”双重专业背景,致力于以专业力量守护患者权益,为医疗纠纷中的弱势群体发声。 本科毕业于山西...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西-太原
  • 执业单位:山西君瀚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40120********89
  • 擅长领域:医疗纠纷
山西君瀚律师事务所
1140120********89 医疗纠纷